随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四个LED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则(《LED筒灯节能认证规则》、《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规则》、《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规则》),三个LED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LED筒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反射型自镇流LED灯节能认证技术规范》的发布,中国LED节能认证工作正式启动,LED产品有望早日进入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补贴目录。记者获悉,日前,相关部门正组织研究制定半导体照明应用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推广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已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持续的调整,其中包括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等照明产品,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前提是通过节能认证。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自2009年5月起组织实施,旨在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对能效等级1级或2级及以上的空调、冰箱、平板电视、洗衣机等十大类高效节能产品进行推广,包括已实施的高效照明产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补助后的价格进行销售,直接让利于用户。这种方式使得用户不仅可以享受使用高能效产品带来的能源节约收益,而且还能直接享受到由采购成本降低而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
作为节能产品的重要领域之一,政府一直非常重视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2007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印发了《关于印发〈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加快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从2008年开始,对城乡居民和大宗用户购买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分别给予50%和30%的国家财政补贴。此后每年发改委环资司和财政部经建司共同委托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确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产品规格型号及协议供货价格。
此次LED节能认证规则的出台,为LED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有力的操作措施保障和实施依据,业界专家建议企业应尽快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为争取进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推广招标做好准备,以获得政府补贴,尽快使产品得到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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